浙江全面加强对絮用纤维制品的监督
浙江省纤维检验局结合浙江省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推出并落实六大措施,全面加强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
一是完善监管体制。着重解决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方面存在的“看的见、管不着”和“管的着、看不见”问题。调研提出了《浙江省絮用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管方案》,并以省局名义下发实施。方案与前期和省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一系列文件,在全省构建了有效的絮用制品质量监督体系,实现了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有效、责任明确的工作局面。
二是督查指导市县局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管。为进一步强化絮用纤维制质量监管,规范再加工纤维生产行为,浙江省纤维检验局联合宁波纤检所、苍南质监局、慈溪质监局、湖州质监局及浦江质监局对再加工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巡查和检查。并协调稽查总队,以省局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絮用纤维制品再加工纤维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展开了严厉打击劣质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的质量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为提高基层局对絮用纤维制品的监管能力,分别对全省执法人员以及在杭州、金华市两地举办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政策法规宣贯。
四是开展风险预警工作。实施了对再加工纤维纱线100批次的省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絮用纤维制品销售旺季组织开展了对全省部分专业市场销售的絮用纤维制品买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告当地职能部门。
五是做好技术保障,分别完成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检测方法(水萃取法)》研究起草工作,承担了“再加工纤维气流纺纱性能研究”项目,申报了“再加工纤维制品中有机氯载体风险预警研究”和“絮纺织品中多环芳烃(PAHs)检测方法的研究”两个省质监系统重大项目。
六是加强对特殊群体中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今年上半年,省纤检局对杭州市重点工程地铁建设工地和大型建筑工地民工和幼儿园使用的絮用纤维制品进行了执法检查,向工地管理者、民工和幼儿园管理者宣传劣质絮用纤维制品的危害性并发放了宣传资料。对学生床上用品生产企业采取了产前、产中、产后分段监管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并对新生入学使用的床上用品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了全省25所大学、43所中专(中学)和17家幼儿园,涉及26家生产企业的276批次近9.3万余套学生床上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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