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国家纺杰出营销人金销奖”评选
2012-7-2
参选标准
一、 入围奖
评选对象
该奖项面向在床品、布艺、毛巾内销营销零售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也包括在专业市场内做零售业务突出的营销人员。
评选标准
1.在目前所经营的岗位从业时间至少三年以上。
2.从事的营销活动推动了家纺营销进程的发展,并且在2011年家纺营销领域具有创新精神、突出成就。其中,床品专业领域的经销商在2011年度家纺拿货量不低于2000万元;毛巾专业领域的经销商在2011年度拿货量不低于1000万元;窗帘布艺专业领域的经销商在2011年度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
3.所服务的品牌在全国性同类市场排名前两位,在营销手段上有着自己的特色,并且被市场所认可。
4.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性,所开创的营销发展模式对行业未来发展有积极的引领和前瞻性影响。
5、经营品牌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在各级质检机构无污点记录;
6、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三年内没有投诉、侵权等不良行为;
二、 “金销奖”
评选对象
该奖项面向在床品、布艺、毛巾内销营销零售领域做出优异成绩的杰出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也包括在专业市场内做零售业务突出的营销人员。
评选标准
1.在目前所经营的岗位从业时间至少五年以上。
2.从事的营销活动推动了家纺营销进程的发展,并且在2011年家纺营销领域具有创新精神、突出成就。其中,床品专业领域的经销商在2011年度家纺拿货量不低于4000万元;毛巾专业领域的经销商在2011年度拿货量不低于3000万元;窗帘布艺专业领域的经销商在2011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
3.所服务的品牌在全国性同类市场排名前两位,在营销手段上有着自己的特色,并且被市场所认可。
4.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所开创的营销发展模式对行业未来发展有积极的引领和前瞻性影响。
5.所经营品牌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在各级质检机构无污点记录;
6.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五年内没有投诉、侵权等不良行为;
7.规范的公司化运营。
参评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推荐选评的方式。
通过中国家纺协会及各级地方协会(商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流通分会及各家纺专业市场,家纺品牌企业,《家纺时代》、《纺织服装周刊》、中纺网络、中国纺织报、中国家纺网、中华家纺网等影响力专业媒体,分别推荐出2011年度中国家纺营销领域优秀营销人,再由专家评委从上报推荐的优秀经销商中择优评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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